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7-04-24浏览次数:1309

    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实施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530号)及《黑龙江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黑教学〔201471号),为做好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 

一、大类培养专业调整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

(一)报名学生范围

1.2016级学生可在其所在大类内选择专业报名。

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不在本次专业调整之列;自主选拔录取、保送生类型、国防生、军事院校定向生、高水平运动员、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、民族班、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根据国家特殊政策入学的学生,不在本次专业调整之列。   

2.留、降级到2016级的学生无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资格。

3.不报名者或专业调整不成功者留在原专业学习。

4.陈赓班学生不参与此次专业调整。

(二)报名基本条件

1.品行表现优良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
2.修满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。

3.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排名在学院的前50%以内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学校2016级理工大类专业调整预计接收406人,由学院(系)制定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后公布执行。   

各学院(系)计划接收名额分配详见附件。

三、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总体安排

(一)424日,学校公布各专业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。

(二)425日至426日,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基础楼419室)报名,学生至少需填报一个志愿,第二志愿未填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志愿录取资格。   

(三)427日至428日,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,并组织学生比照培养方案核对所修课程和取得的成绩,核对无误后,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成绩(不含工程认识)排序,公示3天。

(四)52日,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专业调整汇总信息上报本科生院教务处。

(五)53日,本科生院教务处对全校申请调整学生进行汇总,公布各专业报名人数。

(六)54日,学生根据各专业报名实际情况,到学院教务办公室(基础楼425室)调整专业志愿。

(七)55日,学院教务办公室将最终专业调整汇总信息上报本科生院教务处(纸质版与电子版)。

(八)本科生院教务处按接收专业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(不含工程认识)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(必修课成绩相同者,参考选修课成绩),由高至低顺序录取。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计划接收数量的,可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顺序录取。录取结果公示3天,无异议后拟确定专业调整学生名单。

四、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后续事宜

(一)已录取的调整专业学生,在第二学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调整专业资格,学生仍在原专业学习。   

1.受到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。

2.必修教学环节(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)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。   

(二)学生学费在前二学期按录取专业学费标准收取,专业调整后,按照新调整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。   

(三)专业调整工作完成后,学院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及时办理学生交接手续。   

(四)学院可根据专业调整后班级人数变化,进行班级的新设、合并等工作,报学校本科生院教务处批准后执行。   

(五)调整专业后的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、学工处牵头,会同其它部门与学院(系)协商安排。   

(六)第三学期开始,学生执行调整后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。

五、申诉

学生若对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向本科生院反映,或依照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提出申诉。   

六、未尽事宜

本通知未尽事宜按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实施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530号)文件执行。

 附件:1. 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

 2. 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申请表

  

附件1: 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.xlsx附件2:2016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申请表.doc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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